Thursday, November 29, 2007

良有以也

良有以也 (liang2 you3 yi3 ye3)

良有以也:(thus we see) indeed there was a good reason. (1)
良:indeed. (1)

谈话不是演说,更不是训话,所以一个人不可以霸占所有的时间,不可以长篇大论地絮聒不休,旁若无人。有些人大概是口部筋肉特别发达,一开口便不能自休,绝不容许别人插嘴,话如连珠,音容并茂。他讲一件事能从盘古开天地讲起,慢慢地进入本题,亦能枝节横生,终于忘记本题是什么。这样霸道的谈话者,如果他言谈之中确有内容,所谓“吐佳言如锯木屑,霏霏不绝”亦不难觅取听众。在英国文人中,约翰逊博士是一个著名的例子。在咖啡店里,他一开口,老鼠都不敢叫。那个结结巴巴的高尔斯密一插嘴便触霉头。 Sir Oracle 在说话,谁敢出声?约翰逊之所以被称为当时文艺界的独裁者,良以有也。学问风趣不及约翰逊者,必定是比较的语言无味,如果喋喋不已,如何令人耐得。 (2)


(1) 《当代汉英字典》,林语堂
(2) 《梁实秋作品精选》,长江文艺,2004。

No comments: